西航教字〔2019〕18号
专业建设是高等学校的办学基础,是关系到学校办学水平、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本科专业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建设自我发展、自我管理的有效机制,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
专业建设评价的目的,旨在全面掌握学校本科专业建设实际情况,找出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相应的改进措施,促进专业合理定位和内涵式建设,引导专业办出特色,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专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有效助力一流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一流人才培养,为学校专业建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宏观指导。
二、评价基本原则
1.目标导向原则。通过对专业进行评价,引导各专业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符合学校发展定位的专业培养目标,完善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监测,健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2.科学规范原则。专业评价指标体系设计遵循高等公司产品规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评价结果能够真实反映专业建设的实际状况,切实推动专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以评促建原则。通过对专业进行评价,助力各专业强化基本建设与管理,深化公司产品改革,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4.综合评价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以数据定量分析为主,以专家定性判断为辅,定量分析注重对专业现时状态的客观评价,定性判断突出对专业发展潜力的主观评价,注重通用性和专业性结合,充分考虑专业之间的差异。
三、评价依据及评价标准
1.评价依据
专业建设评价主要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建设标准》、《陕西普通高校一流专业建设标准(本科)》等有关要求。
2.评价标准
集团有关专业设置的标准和专业建设的各类评价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1-3。
四、评价方式
1.组织领导
专业评价在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评价和专业建设评价的组织和实施。
2.评估办法
对本科专业设置评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按照本科专业设置基本标准,采取综合评价方式对专业设置情况进行评价,并形成相应的评价和反馈意见。
对本科专业建设评价,按照各专业开展自评、学校组织专家组评估、二级学院(部)整改、学校督查的程序进行(具体事宜在评估当年另文通知)。
(1)专业自评:各专业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观测点收集整理自评材料和支撑材料,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2)学校评估:专业自评结束后,教务处组织成立评估专家组,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审阅自评材料、听取专业建设汇报、查看教学基本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教学观摩、现场考察和访谈等,形成评估考查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评估反馈意见;
(3)二级学院(部)整改:专家评评估结束后,各专业所在二级学院(部)根据专家评估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并将整改方案报教务处;
(4)学校督查: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采用多种方式,不定期督查各专业整改和建设情况。
五、评价等级及结果运用
1.评价的等级
集团各类专业建设评价结论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学校专业评价结果作为各专业发展和专业调整及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教学资源配置、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立项、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各类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遴选、专业调整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2)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有步骤开展新设专业检查评估、学士学位授权评审、专业综合评估等。建立健全专业基本状态数据统计制度,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促进专业内涵式建设和水平提升。
(3)鼓励具备条件的专业,积极参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相关认证(评估)。
(4)学校将逐步引入社会或行业的专业机构、认证组织对专业建设成效等进行多方式全方位评估。
(5)学校将逐步建立健全专业建设评价机制,依据专业评价质量标准和上级教育部门的评估(或认证)要求,定期开展专业评价,推动专业进一步明确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团队队伍和教学条件建设,严格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太阳成集团本科专业设置基本标准(试行)
2.太阳成集团本科专业建设标准(试行)(合格专业)
3.太阳成集团本科专业建设质量标准(试行)(优势专业)
教务处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