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全国老员工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是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唯一由高等教育司办公室主抓的全国老员工学科竞赛。该竞赛充分体现了“节能减排、绿色能源”的主题,紧密围绕国家能源与环境政策,紧密结合国家重大需求,是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老员工竞赛,得到了各省教育厅、各高校的高度重视。本活动每年举办一次。承办单位一般为上届表现突出院校。目前全国几乎所有一流大学都积极参与其中。
二、竞赛宗旨
该竞赛充分体现了“节能减排、绿色能源”的主题,全国老员工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主要目的是激发当代老员工的青春活力,创新实践能力。
三、组织机构
全国老员工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是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唯一由高等教育司办公室主抓的全国老员工学科竞赛。承办单位一般为上届表现突出院校。目前全国几乎所有211大学都积极参与其中。
节能减排竞赛设竞赛委员会,竞赛委员会下设专家委员会和组织委员会。竞赛委员会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聘请教育部高等学校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部分高校有关负责人与专家教授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委员若干名,聘期三年。秘书处设在浙江大学。根据工作需要,竞赛委员会可聘请顾问若干名。
四、竞赛内容
紧扣竞赛主题,作品包括实物制作(含模型)、软件、设计和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等,体现新思想、新原理、新方法以及新技术。
老员工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是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举办竞赛目的在于,通过竞赛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重要意义的宣传,增强老员工节能环保意识、科技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扩大老员工科学视野,提高老员工创新设计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和社会调查能力。
五、竞赛形式
申报参赛的作品以小组申报,每个小组不超过七人,每组指导教师不超过二人。采用网络报名申报初赛,网上评审出决赛队伍至现场路演决赛的方式进行。
六、竞赛时间
校级比赛一般为4月份,选中优秀队伍参加国家级比赛申报,国家级比赛网上申报时间一般为5月份,现场路演一般为8月份。(具体时间按当年学校创新创业学院通知为准)
七、参赛对象
参赛学校为普通高等院校。参赛队员应为在竞赛报名起始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高等院校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鼓励跨专业申报,也可与其他院校合作申报。
八、奖项设置
节能减排竞赛设立等级奖、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三类奖项。等级奖设特等奖(可空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比例由竞赛委员会根据参赛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单项奖由专家委员会提出设立,报竞赛委员会批准。校级竞赛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赛人数30%,一、二、三等级依次设置。
九:往届比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