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促进科技、金融、产业、人才有机结合,持续培育我省高质量发展急需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队伍,依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培育青年科技新星工作指引》(陕科发〔2019〕8号),现就开展2021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培育计划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人才。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对企业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5.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者,如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青年千人等,不在推荐范围。
6.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推荐人选予以倾斜。
二、推荐要求及名额
采取所在单位遴选推荐、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报送的方式,限额推荐、择优培育。
三、推荐材料及要求
1.《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相关附件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商业秘密。
2.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钟晨超
联系电话:84258597